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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收新政台企受益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1
随着台商来福建省投资日益增多,如何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服务台资企业健康发展,成为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的热点话题。日前,厦门海沧召开台资企业税收研讨会,就两岸税制的异同及两岸经济交往中避税和双重征税问题进行探讨。
  厦门海沧是我国台商投资最活跃的地区。目前,海沧台资企业总数达到70家。2005年,海沧区台资企业实现产值168.8亿元,出口额4.05亿美元,分别占海沧区税收管征企业总产值和出口额的52.92%、43.32%。台资企业税收收入达到37588万元,占海沧区税收收入的41%。
  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办事高效、执法公正,是吸引台企、留住台企和壮大台企的重要因素。过去,企业出口货物要等货物实际离境以后方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进入监管仓的货物退税时间周期较长,企业资金严重被占压。去年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试点实施“入仓退税”新政策,厦门和深圳成了全国仅有的两个试点城市。新政策对出口企业无疑是一个福音,根据新政策,货物一进经核准的监管仓,企业就可以向海关申请拿到出口退税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明达塑胶(厦门)有限公司是厦门市第一家受惠于这项政策的台资企业。明达公司的关联企业宇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家取得厦门海关和国税局联合颁发的出口监管仓库退税资格证书。明达塑胶(厦门)有限公司是最主要的入仓企业。据测算,政策执行以来,明达塑胶公司至少减少退税占用利息150多万元。
  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以及追加投资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有力地鼓励和吸引外商增资兴业。截至2005年,海沧区审批外企再投资退税累计10户次,再投资金额45577万元,再投资退税额3600多万元。其中,台资就有6户,再投资金额37572万元,再投资退税额2910万元。明达玻璃是大型台资企业,历年历次用外商税后利润增加注册资本享受再投资退税累计达1355万元。最近,公司以1999-2002年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注册资本从4亿元增至8.4亿元的部分申请追加投资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得到批准,预计该项目将在2008年获利,5年减免所得税将达到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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