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福建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县、乡党委换届选举中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坚决防止并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和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保证县、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要增强法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按干部工作的规矩办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和党员坚持讲党性、讲大局、讲正气,引导代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坚决抵制拉票、贿选等现象。
通知要求,一要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二要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各种非组织活动。三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四要严防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发生。
通知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福建省委巡视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和促进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对换届前和选举中发现的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坚决及时查处,绝不让搞不正之风的人蒙混过关,进入各级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