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事厅昨日在福清举行的校企人才供需洽谈会上获悉,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今年起福建省将逐步推动各设区市建立毕业生职业见习制度。
从今年起各级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为毕业6个月以上仍未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创造条件。见习期一般为6至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县(区)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服务机构为见习者分别提供免费的档案寄存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厦门早在两年前就开始试行大中专毕业生职业见习制度,目前厦门约有半数的毕业生都是在见习单位实现就业的。
福州大学、福建工业学校等24所大中专学校在昨日的洽谈会上,与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签订协议书,觅得职业见习和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