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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20
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4月1日在全国同时展开,届时,福建省千名调查员,将在22个样本县(市、区)的176个调查小区进行入户调查。目前,抽样调查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各项准备工作要更加细致、周全、完善,确保抽样工作一次性成功。
  1987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已经过去近20年,我国经济和社会情况以及残疾人各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做好这项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情况,可以为党和政府在新时期新阶段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为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与实施提供支持。
  搞好这次抽样调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福建省的残疾人抽样调查是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不仅关系到福建省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并直接影响到全国抽样调查工作的质量。
  残疾人抽样调查是集人口学、统计学、社会学、医学、康复医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专业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一直非常关心、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做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随着抽样调查工作的深入,工作的重心不断下移,更需要各级政府全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协调高度、督促检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抽样调查工作的准备阶段,福建省各级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方案设计、调查试点、人员培训、经费落实、组织和物质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调查登记打下了良好基础。入户调查即将展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使调查工作各个环节有效衔接,正常运转,把各项工作落实好。
  接受调查登记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被调查者应该积极参加调查登记,如实填报调查项目。各级调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保护调查人员依法调查的权利,使他们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调查人员要自觉遵守统计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保护被调查人的权利,扎实做好调查登记的各项工作。
  相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以饱满的人道情怀,高标准、严要求,通力协作,扎实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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