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把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实现完成城(镇)区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与审批率达100%,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标率100%,100%乡镇配备专职防火员。这是记者10日从福建全省消防部队基础建设部署动员会上获悉的。
“十五”期间,福建省近95%的火灾发生在城市社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农村,其中,农村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福建全省相应总数的41.6%、58.3%、40.6%和42.4%。“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完善社区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活动,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同时,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契机,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乡村”和“消防安全示范村”活动,并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督促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
此外,“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福建全省消防车辆配备基本达标,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在农村,将结合村镇饮水、水利、通讯、农电、道路建设与改造等,修建必要的消防通道,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在消防力量配备上,福建省将形成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志愿者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等六种模式为主体的社会消防体系,并将于2008年实现100%乡镇配备专职防火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