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福建全省上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项目带动、县域经济、中心城市等重大举措,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持续、协调、有序、有效的发展。至此,在整个“十五”期间,虽然遇到许多料想不到的困难,遭受了多次严重自然灾害和疫情,但经过福建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福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仍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体制活力不断增强,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生产结构继续调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产值1390.27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农业产值560.33亿元,增长2.8%;林业产值93.02亿元,增长4.5%;畜牧业产值276.13亿元,增长6.7%;渔业产值443.28亿元,增长5.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7.52亿元,增长6.9%。“十五”期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2%,其中农业年均增长3.5%;林业年均增长2.5%;牧业年均增长5.3%;渔业年均增长4.9%。
3、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128.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实现工业增加值2274.40亿元,增长17.9%。“三资”企业对福建全省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全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776.11亿元,增长20.2%,占福建全省的58.8%,对福建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3%。股份制、民营为主的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分别增长27.2%和20.9%。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增长17.3%,轻工业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7.3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77.03亿元,增长5.4%。“十五”期间,福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00年的2616.1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128.93亿元,年均增长23.2%,比“九五”期间提高6.6个百分点。
4、固定资产投资继续高位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44.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增速比上年回落2.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986.31亿元,增长24.1%;农村固定资产投资358.42亿元,增长20.0%。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40.39亿元,增长13.1%。制造业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城镇以上制造业投资489.80亿元,增长20.2%,制造业投资占城镇以上投资的比重为24.7%,与上年基本持平。制造业各行业中轻工业投资178.29亿元,增长51.0%,比上年高9.6个百分点;机械工业投资100.55亿元,增长41.9%,比上年高13.6个百分点;冶金工业投资33.21亿元,增长2.9%,比上年高1.7个百分点。“十五”期间,福建全省全社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16.94亿元,年均增长15.6%,比“九五”时期高9.1个百分点。
6、对外贸易继续较快发展,利用外资保持较高水平。2005年,福建全省进出口总额544.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出口348.45亿美元,增长18.5%;进口195.86亿美元,增长8.0%。在出口中,一般贸易出口167.46亿美元,增长23.6%;加工贸易出口162.06亿美元,增长11.3%。全年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988项,按验资口径统计,合同外资59.57亿美元,增长10.9%;实际到资26.08亿美元,增长17.4%。按历史可比口径统计,合同外资85.57亿美元,增长13.4%;实际到资62.30亿美元,增长17.2%。“十五”期间福建全省累计进出口总额达1883.08亿美元,年均增长20.7%;其中,出口累计突破1000亿美元,达1166.65亿美元,进口716.44亿美元,年均增幅分别为22.0%和18.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按历史可比口径,“十五”期间福建省新签合同外资353.02亿美元,年均增长14.7%,实际到资246.59亿美元,年均增长10.4%。
7、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生产资料价格涨幅高位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2%,涨幅比上年回落1.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9%,农村上涨2.8%。从构成看,食品价格上涨3.7%,涨幅比上年回落6.2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7%,居住价格上涨6.8%,其余商品价格则略有下降。全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8.1%,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0.2%,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7%,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8.1%。“十五”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5.2%,年均上涨1.0%。
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1.31元,比上年增长10.3%;人均消费支出8794.41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分别增长8.2%和5.8%。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36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5.8%。“十五”期间福建省城镇居民收入明显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0年的7432元增至2005的12321元,五年增长65.8%,年均增长10.6%,比“九五”期间高1.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9.8%。“十五”期间福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19.87元,增长37.8%,年平均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五年实际平均增长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