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表示,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从今日起开始受理,受理时间截至25日。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次月便开始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办理的,将执行6个月免赔期,即补缴后第7个月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申报缴费时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自动转账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医保缴费存折等材料;2006年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提供领取失业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006年缴费基数为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20元,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以10%为费率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为1824元,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费金额约在1094.4元以上。
又讯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昨日宣布,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福建省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至3日期间,关闭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进行2005年度医疗费用清算和个人账户计息等工作,届时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将暂停受理患者医疗费用刷卡结算。
根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为所有住院患者刷卡办理出院登记,并结算医疗费用;于2006年1月4日为在院的患者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停机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入2006年该患者的首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凡未按规定办理的,由省医保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办理,并更新住院流水号。患者应尽量避免在停机期间就医购药,确需就医的,应预先现金支付医疗费用,而后于2006年1月4日至13日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