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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7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1月15日上午在福州开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家坤、贾锡太、陈营官、朱亚衍、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陈芸、省法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黄心炎关于《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丽群、郭成土、林祥忠、杨加清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福建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省发改委主任张志南关于《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赵觉荣关于这一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国胜关于《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主任陈世泽关于这一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赖祖胜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的说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陈祖辉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翔关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三个地方性法规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包志荣关于上述三个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报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兴裕关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统计规定》的说明和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阮荣祥关于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报告。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草案修改二稿)》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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