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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建”促和谐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8
“平安福建,福建平安;红红火火的好日子,老百姓越过越喜欢。”在八闽大地上,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为自己生活在平安的环境里唱响了这首《平安福建之歌》。福建积小安为大安,成效正在显现。
凝聚社会力量
  2003年底,福建省委、省政府从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平安福建”的重大决定。
  2004年6月1日,“平安福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计划用5年的时间,使福建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福建定位“大稳定”、“大综治”。
  位于福州繁华街区的七巷社区,自创建“平安鼓楼”伊始,就从退伍战士中挑选15人当社区保安,加强社区巡逻。现在,鼓楼区由千余名党团员、居民群众、青年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巡逻队,日夜巡逻在大街小巷,形成了严密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鼓楼区还全面推进“11211”工程,即每个社区建有综治工作小组,设立警务室,健全治保、调解两会,成立治安巡逻队,建立暂住人口管理站。此外,一些街道推出机关大院“院院联防”,一些社区组织退休老干部成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将居委会干部和段警“捆绑”成治安防范责任共同体。
  类似鼓楼的创新作法,在福建全省各地不断涌现。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并围绕提高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运用各种手段广泛动员,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平安福建”建设,正迅速凝聚着各方力量。
突破基层难点
  综治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平安福建”着力突破这一瓶颈。在具体方法上,强调以县(市、区)为主体,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通过街道带社区、乡镇带村居、系统带单位,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
  去年下半年,省综治委确定36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达标创建单位,重点培育,以点带面。今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其列入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7800万元,构筑大综治格局,健全大防控体系,完善大调解机制。9个设区市、86个县(市、区)拨出1.21亿元进行平安建设。
  各地因地制宜,基层平安建设实践创新不断。
  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根据人口集中、流动量大,道路交通复杂的特点,加大技防力度,建立信息网络,加强视频监控图像传输系统的建设;泉州、莆田广泛建立各类平安协会,开展“十店(厂)联防”,发动民营企业参与平安建设;龙岩、三明、南平培育推广中心户长制、平安家庭、志愿者平安家园等经验;宁德组建了“海上110”、“海上法庭”等;漳州在社区开展平安家园活动,在农村构建“家庭社会细胞”工程。
  在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今年1月至8月,福建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件,调处成功9.3万余件。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平安校园等行业平安建设正不断创新和丰富着平安建设的内涵。
  “平安福建”建设,积极有效地夯实了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建设长效机制
  福建省委、省政府从2004年开始,把平安建设作为综治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列入考评。省综治委成立6个专门机构,与相关部门通过定期会议总体部署,及时加强检查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逐步健全。省里每半年、设区市每季度、县(市、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部署会,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等“五理”调处机制;各地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大矛盾纠纷领导挂牌督办机制,矛盾多发的区域和企业成立联调机制。
  针对影响和制约维护和谐稳定的薄弱环节,福建省积极探索了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机制、经济安全防范化解机制、国家安全监控机制、重特大事件应急机制、平安建设考核考评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保障机制的建设,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拿一点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积极地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方向转变。
  在龙岩,治安中心户长的工作报酬纳入辖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经费预算,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集的办法解决户长的报酬待遇;在厦门,针对新社区基础设施较薄弱的特点,引导社区走市场化路子,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治安防范的主体作用,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在石狮,在警务理事会基础上成立平安建设理事会,群防群治触角延伸到非公经济组织,按照受益单位拿一点的办法出经费,形成保安联勤制度;在罗源,城区商家每户按资产的多少适当投保,若有发案未破的,保险公司适当理赔。
  “平安福建”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经过1年多的实践,一个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推进,共同综合治理的大格局正在海峡西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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