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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治超”重点确定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6
记者从9日召开的福建全省交通和公安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获悉,福建省今年“治超”工作重点确定,从今年6月20日起,交通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恢复收取赔(补)偿费,按照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依法严管重罚。同时,将集中治理“车辆外挂”现象。
  福建省今年加强源头治理力度。有关部门将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货运法律法规、货物装卸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并重新考试;对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有擅自改变车厢长度或拦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收入的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没收违法收入,并处违法收入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对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的道路运输站(场),要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福建省12部门《关于贯彻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今年福建省治超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年内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
  福建省确定从今年6月20日至12月20日集中治理外挂车辆。据稽征部门统计,福建省外挂车辆约1.9万辆、共计15万载重吨。它严重影响福建省税费收入、扰乱福建省运输市场秩序。
  集中治理车辆外挂被列为福建省今年“治超”工作的重点。福建省为此制定了《关于开展福建全省集中治理车辆外挂的工作方案》。交通部门负责调查取证和认定等工作,严禁各通行费征管所(站)办理外挂车辆减免征手续或购买月票通行。同时,将对主动在福建省缴纳公路规费的外挂车辆,拟采取包干统缴办法,给予适当优惠,包干统缴公路养路费和货运附加费比率不低于80%。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为返回本省籍的外挂车辆办理上牌落户手续。税务部门对从事货运业的代开票纳税人(无论是否外挂车辆)到地税窗口开票,要一视同仁,按开票金额6.6%征收率缴纳各项税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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