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为组长的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调研组,近日抵闽进行调研。
6日上午,调研组在省人大召开座谈会,听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和人员对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在座谈中建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要体现政府间财权和事权与义务教育事权责任的对称,由原来的“以县为主”修改为“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在法律中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不被挤占、挪用;还应修改生均公用经费增长的支出范围,不应包括一次性专项经费投入;修订方案要更多地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考虑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需要循序渐进地解决存在问题等。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模主持座谈会。
当天下午,调研组还到福州市听取修订意见。此前,调研组已先后在厦门市、莆田市做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修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