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6月2日下午闭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第四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家坤、贾锡太、陈营官、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刘德章、省法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决定终止姜燕生省十届人大代表资格。据悉,姜燕生为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现已查明,他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1万元、美元2万元。最近,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罢免其省十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批准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苏增添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免去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因工作调动,决定分别免去朱之文的福建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刘可清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会议还决定,任命周瑞春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因任职年龄到限,决定分别免去康英(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刘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张同盟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因犯受贿罪,会议决定撤销潘希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邓小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昨天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省政府关于振兴福建省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上述两项工作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