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福建省第三批援疆干部选派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部署了福建省新一批援疆干部选派工作。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福建省选派第三批援疆干部共41名。他们中的领队将担任昌吉州党委副书记,19位同志将担任昌吉州州直单位党政副职,5名同志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16名同志将分别担任昌吉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的县(市)委副书记、副县(市)长。
据了解,福建省于1999年、2002年选派了两批共66名援疆干部。新一批援疆干部选派工作将严格掌握选派条件,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和身体素质好的干部送到新疆工作,把选派干部进疆工作同培养年轻干部结合起来。选派工作将按照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体检、党委(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7月底统一组织进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