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家坤、贾锡太、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出席会议。秘书长陈光普在会上作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说明。
会议经研究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3月24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16项:传达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福建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审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和《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24件议案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卢展工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要深刻领会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即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祖国统一、争取更大作为。学习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是要围绕这四句话,更加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增强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立法体现人民意志,通过监督,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通过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要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有利于争取更大作为。他强调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职责和福建的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落实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上来。
主任会议还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研究了2005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