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翻译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开发、整合福建省翻译人才资源,为“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大型经贸和重要外事活动提供高水平翻译人才支持、保障,进一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外事办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翻译人才登记制度。报名登记采取单位审核报送、网上在线登记等形式。对经审核合格的翻译人才,择优推荐担任“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大对外经贸和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参加有关翻译技能培训。翻译工作和培训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予以登记,并可作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作业绩。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规定,请查询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网(www.618.gov.cn)或福建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网(www.fjfyxh.com)。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OO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关于建立福建省翻译人才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