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省公安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福建省将于2005年1月1日开始正式换发二代证,并将于2005年1月10日在厦门、三明两个试点单位举行首发式。2005年第二季度全面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到2008年福建全省基本完成换发二代证工作。
凡16周岁以上的公民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福建省二代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申领、换领二代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二代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