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扩招后高等学校教学水平和质量,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对获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重奖,以表彰他们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显著成果。
据悉,福建省高等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今年是第5次评审,不同以往的是这次获奖者将获得重奖。据评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员介绍,这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是对从2001年至2004年来为高校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或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成果奖设特等奖5项,奖金8万元;一等奖35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60项,奖金2万元。并从获该届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37项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将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在同等水平下,边远地区高校取得的成果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可获得优先考虑。
对获奖成果,福建省教育厅将授予主要完成单位奖状,主要完成人奖章、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其获奖成果的等级,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奖章,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