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福建省因公出国护照、认证和签证、认证代办工作的正常开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核定护照、认证和签证、认证代办收费标准,并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至2006年11月30日止。
据规定,因公护照工本费每本50元;需加急办理的,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或立即办理的,每本加收40元加急费,在第3个工作日内取护照的每本加收25元加急费。
签证代办费收费标准为每本300元人民币。当事人要求当日或当时专程送取代办文件的,可另收加急费每本40元。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代办费为每份20元。
认证代办收费标准为:省内代办认证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每本60元,省内代办认证手续在1个工作内完成的每本120元,外交部及驻福州以外其他城市的外国使、领馆认证代办收费标准为每本120元。途经香港出境证明手续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