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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目录外教学用书禁入中小学幼儿园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4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重申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坚决抵制向中小学生推销除教科书外的任何读物、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对未列入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内的用书不得征订,对强迫或变相强迫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教辅材料的,要责令即时纠正,并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指出,省教育厅多次接到各地反映:学校收到的福建省2005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征订目录与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的文件文号不一致,目录内容不同并夹带许多省颁目录以外的订单。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组织力量查处此事。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将2005年春季教学用书的征订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近日内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要求,对所属学校报送的订单逐校重新审核,杜绝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据悉,省教育厅已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2005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04]72号),并于10月12日在本报登载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分用书目录中分为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挂图及电子音像教材四个部分。教科书为必选部分,每门学科只能选订一种(一本);教师教学用书、挂图供教师教学参考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电子音像教材应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择使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到的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凡是与省教育厅72号文件内容不符的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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