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能量,文化部日前出台政策,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并抓紧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按照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在已逐步放宽准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降低门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
据了解,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悉,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文化部日前出台政策规定,将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