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够顺利地进城就业,福建省决定从今年开始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制度,目前已确定了永泰、南靖、仙游、上杭、周宁等30个重点县。
今后,各重点联系县将重点加大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力度,努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咨询,办理社会保险,开展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系列服务;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处长丁榕芳表示,自2000年在清流等25个县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以来,福建全省25个试点县共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140个,3年来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次,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61%。在此基础上,去年各地劳动部门还一律取消沿用多年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一卡一证”(即流动就业卡和外来人员务工证)管理制度。如今农民工在就业登记、求职登记、岗位限制方面,与城镇劳动者一样,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劳动保障部门还表示,今后将在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逐步加大对进城农民工的政策扶持力度,目前正打算从失地农民入手,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参保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