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7月1日起,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违规药店将被处以警告直至2000 30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在国家规范处方管理的具体规定未颁布前,去零售药店购买抗菌药必须持医疗机构专用处方签,上面有医师签名,由住店药师辨认用药与药量是否合理、签名后方可买药。没有处方的患者如果病情轻微,可在药店药学技术人员指导下正确选购对症中成药,以解决因治疗急需又不便立即获得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处方的实际困难。7月1日后,省药监局将全面加强对零售药店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在我国城乡都十分严重,造成了我国高达34%-36%的人对多种抗菌药物不敏感。福建省去年加大力度进行这方面的监测,在各设区市设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站,监测到的病例中,滥用抗菌素仍占大多数,主要来源于医疗机构。据省药监局副局长黄有霖介绍,我国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高达80%,药品消费约85%是医院用药,零售药店只占15%,绝大多数处方是由医院药房来调配;而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抗菌药物规定的实施,也将使零售药店流失一部分抗菌药物的销售份额,从而一段时间内会对零售药店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指导公众合理使用抗菌素中,医生肩负了更大责任,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关键是实施医药分业和规范处方。另悉,省药监局与省卫生厅正在着手制订诊所用药目录,近期也将合作出台一些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处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