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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今年起实施农村低保制度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84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起在福建全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将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此举表明福建省将率先在全国建成广泛覆盖城乡所有困难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现阶段福建省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1000元确定,即每人每月83元,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省里确定的标准。据民政部门去年排查,目前福建省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人口约有70.6万人,从今年1月起他们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全部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农村低保待遇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农村五保对象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低保对象按照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部分,予以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对象除享受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根据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还要采取多种救助和帮扶措施,使他们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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