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从福建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会议上了解到,福建省将建立并逐步完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警企联合新机制,保障福建省电力生产、建设、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建省是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窃电案件的重灾区,被列为公安部重点专项整治的15个省份之一。今年1-9月,福建全省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72起,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
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福建省组建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一批设区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和督捕对象,从9月中旬到12月上旬,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集中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