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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放假安排通知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4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2003年“十一”放假时间从10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7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
  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及值班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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