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3年秋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笔试评分工作结束。昨晚,省人事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
报考省直机关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市直机关的A类职位的考生,《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每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成绩须达到60分。
报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市直机关和福建全省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的A类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须达到60分,《申论》成绩须达到55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成绩须达到60分。
省直系统、市直系统在各地的单位,比照所在地的控制线执行。考生可通过http://www.fjkl.gov.cn/网站或信息台16893888查询成绩。
招考单位将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以1∶3的比例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眩
公安类职位按如下公式折算分数:公安A类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申论)0.2+公安专业0.3;公安B类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0.4+公安专业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