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法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优抚工作的制度保障,通过帮助解决干警家属和子女就业、上学等问题,让优抚工作落到实处,解决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
福建各地针对近年来政法干警遗属在工作、生活上的困难,2002年启动了福建省政法系统“优抚工程”。莆田市为4名干警遗属办理了工作调动。福鼎市照顾解决了牺牲的民警江孙钦妻子陈丹的工作。到去年底,福建1990年以来因公牺牲的政法干警中,除4名遗属的问题因政策性强正在协调外,其余76名已全部解决。
为了让优抚工作落到实处,福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民警职业安全救助金实施办法》,设立公安民警优抚基金,对民警意外死亡、伤残等进行补助,帮助解决民警经济上遇到的困难;建立民警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提高民警的警备技能和实战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厦门出台《厦门市政法干警人身安全保障办法》,让政法干警人身安全有了制度保障。
福州市公安局烈士遗属林玉彬告诉记者:“我们一家真切地感受到了优抚工作的温暖。我以前在供销社做临时工,生活很困难。爱人牺牲后,省市领导多次到家里探望,并把我调到公安系统,还破格让小孩就读公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