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福建福建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30名省管正厅职领导干部任用人选和推荐人选。当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卢展工宣布任用、推荐决定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去年5月举行的福建省委七届二次全会上,福建省首次成功地票决了10名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此后,福建省委加大干部任用制度改革步伐,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重要干部票决程序、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这次提交票决的30个人选职位中,有设区市8个党政正职,福建省委工作部门3个正职,省政府组成部门9个正职,省政府直属机构6个正职,省人民团体和省属事业单位4个正职。其中包含省政府秘书长、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等重要职位。在票决中,福建省委常委会先提出30名建议人选,由福建省委委员以无记名填票的方式,把人选推荐到各个职位,委员对每个人选的推荐可以有多种选择,被推荐人选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才能作为拟任人选提交表决,使委员在投票表决前对人选具有较大的选择权,充分发挥了全委会集体决策选人用人的作用。在30名拟任用、推荐人选中,除10位是从本单位副职提任外,其他20位都是在设区市之间、省直与设区市之间、省直部门之间、党政班子之间进行交流任职的。这30位人选中,45岁以下的干部有4名,50岁以下的有18名。与此同时,还选用了3名女干部,2名非中共党员干部。
福建省委为了搞好这批重要干部的选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事先在有关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召开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大会,共有1800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厅级老同志参加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组织研究确定了考察对象后进行考察预告,先后找了1000多名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全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福建省委领导同志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充分酝酿,福建省委常委会研究提出拟任用和推荐人选,并在《福建日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福建省委再次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审慎地提出拟任用、推荐人选名单,正式提交全委会进行审议、票决。
据悉,票决通过的30名省管正厅职领导干部,属于福建省委任命的人选即可上任履新,属于推荐任职的人选将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