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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价格听证目录8月1日起施行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45
新华网福州7月22日电 据《福建日报》记者李向娟报道,日前,省物价局制定并公布了《福建省物价局价格听证目录》,自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听证办法分为两部分:一、由省物价局直接组织听证的项目:省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福建全省各设区市的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大范围调整的医疗服务价 格、重大的福建全省性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公办学校的小学、初中杂费标准、涉及福建全省性的有线电视收视费。二、委托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项目:设区市的自来水价格,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设区市、县(区、市)的污水处理费,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趸售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委托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福州市的其他管道燃气价格,委托福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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