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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夏令工作时间调整通知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0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2003年6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在榕中央驻闽单位可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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