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13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16日,省残联、省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开展“送温暖工程”、“手拉手红领巾助残”、“帮扶结对”等活动,真正为福建全省残疾人、残疾学生办实事、做好事。
通知特别要求福建全省教育部门要认真配合“扶盲助学”活动,切实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的盲人就学问题。通知说,厦门和泉州作为全国和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一定要达到示范城标准,以点带面,推动福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进程。福建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规划,进一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
福建省委省政府于近期正式确定了2003年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
据介绍,项目为:一开展“复明工程”,为5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二开展“助行工程”,为5000名贫困肢残者装配假肢或配备辅助用品;三是新建10个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复明工程”和“助行工程”由省财政及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00万元、各地自筹300万元。
“肢残助行工程”启动
省残联与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启动“肢残助行工程”。凡贫困的肢残者可就近前往所在县(市)区民政局进行登记。
据介绍,“肢残助行工程”将耗资300万元,为福建省5000名低收入、生活贫困的肢残者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矫形器或赠送轮椅等助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