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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陈慧珠等35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19
日前,福建代表团35名代表由陈慧珠领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
  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陈慧珠曾领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把2000年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积案清理年的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和影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和“法律白条”的问题,她经过深入调查和思考,在这次大会上提交了上述议案。
  议案中写道,执行工作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现在已上升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前“执行难”主要体现在“四难”上,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使大量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长期得不到执行。“执行难”使法律失去应有的尊严。而现在有关民事强制执行的法律条文,非常之少。
  陈慧珠对记者说,我们常说,法律是法官始终如一的“上司”,法律的滞后或不完善、不健全,常使执行人员无从下手,也造成了“执行难”,因此应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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