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委员会颁布的“省级花园式单位”评比标准有以下5条:
1.绿化意识强单位或小区群众积极参加各种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活动,连续三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绿化资金有保障。
2.绿化规模大单位或小区占地总面积达2公顷,其中绿化用地面积达0.6公顷以上,绿地率达30%,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化程度达100%。
3.规划设计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绿化与美化相结合,自然景观与人工景观相结合,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规划的图、表、册齐全。
4.园林景观美以植物造景、生态造园、改善人居环境为主,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园林设施配套,园艺特色突出,对周围地区有示范作用。
5.管护成效好绿化管理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制落实,管护质量高,植物长势旺盛,修剪及时,园林设施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