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首届国家奖学金日前颁发,福建省高校(含部属高校)共有13585名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总额为682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奖学金。
据了解,国家奖学金制度从2002年起在全国普通高校中首次设立,中央财政每年拨款2亿元,专项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校中45000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一等奖10000名,每人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35000名,每人奖学金4000元;同时,要求学校对所有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减免当年全部学费。
按规定,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由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可按年连续申请。此外,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在确保中国各高校推荐名额的基础上,对重点高校和偏重于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高校作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