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方面获悉,九届全国人大五年期间(1998-2002年),福建代表团共提出议案220件,其中66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占所提议案的30%,名列全国各代表团前列。
福建代表团五年中提议案的具体情况是:第一次会议共提出议案50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的17件,占所提议案34%;第二次会议共提出议案42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的19件,占45%;第三次会议共提出议案34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的9件,占26%;第四次会议共提出议案44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的10件,占23%;第五次会议共提出议案50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的11件,占22%。
与此同时,福建省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还向大会提交了916件建议。
被誉为“议案建议大户”的陈慧珠代表,在九届全国人大期间共提交议案12件,建议33件。陈慧珠在回顾五年来议案建议工作的体会时说,首先要有强烈的当好人大代表的意识和责任感;还要加强学习,把学习与履职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还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在实践中掌握提好议案建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