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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性肺炎可预防可治疗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28
这几天,福建省部分群众因对广东发生的非典型性肺炎不太了解,因此出现盲目抢购食醋和板蓝根等药品的情况。非典型性肺炎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病呢?11日,记者走访了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吴兆燊。
  吴兆燊明确表示,这种病可预防可治疗,大家不必恐慌。他介绍说,自2002年11月以来,广东省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以“发热、干咳、白细胞正常或偏低、肺部X线有片状浸润性阴影”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到今年2月9日,广东省已报告病例305例,死亡5例。此病潜伏期为4天(1-11天),病人均表现为急性起病,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呈弛张热或规则型,偶有畏寒。同时伴有头痛、关节或全身酸痛、乏力,有明显的呼吸道症状:干咳、少痰,个别病人偶有血丝痰,部分病人出现呼吸加速、气促等呼吸困难症状,甚至进展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多数病人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干湿口罗音。多数病人白细胞不升高,少数降低。病人X线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片状阴影,且阴影吸收消散较慢。临床诊断此病为非典型性肺炎(病因未明,病毒性感染可能性存在)。
  今年春节期间,有一位从广州回宁德探亲的人出现上述症状,怀疑为非典型性肺炎,患者随即自行包车连夜回广东治疗。该患者虽然在福建省短暂逗留,但福建省有关部门还是对与其密切接触者集中进行医学观察。经一周的观察,未发现异常,除此之外福建省未发现此类病例。
  虽然福建省未发现疫情,在获悉广东省的情况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卫生厅已全面加强防范,部署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加强疫情监测,发现疑似病人及时报告,卫生部门会根据情况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信息。
  吴兆燊就近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谣传指出,一切疫情信息和防治知识通报以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治机构为准,大家不要轻信小道消息,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苦恼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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