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在努力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同时,积极推进支出管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积极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保证了预算编制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2000年至2002年福建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54.61亿元,节约资金6.65亿元,节约率10.99%。积极开展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和省级政府采购资金、重点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以及会计集中核算与会计委派改革。选择省财政厅、科技厅、水利厅及其所属在榕82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
同时,深入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福建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落实“票款分离”单位8296个,落实率96.6%。清理整顿银行账户,福建全省共撤销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40200多个。同时,省直执法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各类税收征管经费等实现收支脱钩。
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国资委—授权经营公司一般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和营运系。到2002年底,共有15家省属企业实施了授权经营,授权经营资产总量149.27亿元,占省属经营性企业类国有资产的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