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在减轻社会负担上取得了近年来最大的成果,年减负57亿元,其中农村减负达30亿元,这是记者从30日在福州召开的福建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的。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小晶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福建省各级价格部门在改革价费制度、创新价费管理、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收费改革,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与WTO规则不相适应的26项行政性收费项目;深化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11亿元;规范医药价格管理和教育收费管理;及时取消涉及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城市人口增容费、就业调节费等8项收费;规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收取的管理费、登记费、证书费等7项收费,年可减轻群众负担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