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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报刊订阅实行“三限”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03
10月中旬,省纪检、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省人大、福建省政协部分代表委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福建全省性大检查,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中小学报刊订阅实行“三限”的若干意见》,决定对中小学报刊订阅实行“三限”——“限订阅品种、限最高金额、限订阅范围”。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三限”规定,规范面向中小学的报刊发行秩序,切实将“三限”规定落到实处。“三限”内容包括:
  严格限定中小学报刊订阅品种。中小学订阅的报刊分为时政类和教学指导类两类。时政类报刊订阅品种限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福建日报、福建通讯、设区市党报共6种;教学指导类报刊订阅品种限于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物。严禁订阅部门、行业性及其他与教学无直接关系的报刊。
  严格限定中小学报刊订阅最高金额(即每所学校公用经费订阅报刊的总金额)。高级中学及完全中学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5000元;初级中学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3500元,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下的,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2500元;乡镇中心校以上小学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上的,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1500元,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下的,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元;村完全小学报刊订阅总金额每年不超过300元。在上述规定的总金额中,时政类报刊订阅总金额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
  严格限定中小学报刊订阅范围。时政类报刊,高级中学及完全中学在上述品种范围内,每校最多选订5种,初级中学每校最多选订4种,乡镇中心校以上小学每校最多选订3种,村完全小学原则上选订1种,并应以重点党报党刊为主。教学指导类报刊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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