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福建省委书记宋德福主持召开福建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讨论党中央刚刚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宋德福强调,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遵守《条例》,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
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福建省政协在榕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与会同志逐章逐条地学习了《条例》,并结合实际展开讨论。大家认为,《条例》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要求和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出了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新办法。《条例》是我们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主要依据。与1995年颁布的《暂行条例》相比,《条例》更成熟、更全面、更具体、更规范、更严格、也更易于操作。贯彻好《条例》,对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大家表示,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福建省委部署,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好《条例》,带头贯彻好《条例》。
大家谈到,必须在学习对照、总结提高和贯彻执行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工作,做得好、有特色的,要继续坚持;做得不够的,要进一步完善;还没有做的,要抓紧研究部署进行试点。各级领导班子在近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内容,把握《条例》精神,从而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提高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和对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与政策水平。
大家认为,《条例》对我们的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内容和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坚决按照《条例》办,又要积极稳妥地进行试验。当前要根据福建省委的部署,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条例》的精神,抓紧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更好地体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做到选贤任能。通过贯彻《条例》,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把福建省各项事业发展得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