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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黄莺初啼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74
5月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听证的立法案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
  据悉,此次听证的内容与争辩的选题集中在三个方面:拆迁补偿金的监管,房屋评估及评估异议争端的解决,拆迁非住宅房屋的经济补偿。福州市三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冯小朗表示,草案第14条关于“金融机构应当如实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的规定,有不妥之处,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规则,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其资产是流动的,建议采取当前国际通用的作法,改由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担保。福州市民陈训荣说,草案第15条规定“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建议定个基价,因为引发争议的焦点往往是拆迁补偿金总是低于房价;此外,对拆迁户中的贫困群体要有相应条款予以救助。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法规处的陈正川就草案第14条提出质疑:要求金融机构承担对拆迁补偿金使用的协助监管职能,从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找不到此类规定,这是否超越了上位法?南台岛建设发展总公司戴青琦建议,将草案第25条关于拆迁非住宅房屋的经济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按人头补偿改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可防止被拆迁人虚报人数,钻空子。省消委会投诉部段建平指出,拆迁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但是草案部分条款,比如第15条,过分偏向拆迁方;此外,由于管理部门失职,导致延长过渡期的,也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在第一轮的发言中,20名陈述人个个态度踊跃,侃侃而谈,多人还因发言超过规定的8分钟被迫叫停。在此后每人3分钟的答辩发言中,不少陈述人依然是意犹未尽。
  11点45分,主持人把发言权交给了旁听席上的26位旁听人。受时间所限,只有7名旁听人抢到了发言机会。
  根据听证会规则,陈述人与旁听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稿,其发言或书面发言稿具有同等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性谋在会上说,立法引入听证制度,是福建省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积极探索立法新形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黄松禄、黄贤模、林强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作为听证人参加听证;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余金满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省建设厅副厅长邹学栋作为提案人代表,阐释听证内容;46名普通公民分别以陈述人或旁听人身份,直接参与听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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