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和福建省企业家与企业管理协会,在福州联合召开福建全省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会议。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黄瑞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在福建全省所有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黄瑞霖说,根据福建省实际,当前必须从两个方面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要明确六项具体任务,即:所有企业都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把职工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重点;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衔接;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二是要着力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即: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三方协商会议机制。“六项任务”和“四项机制”要紧密结合、互相促进,为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副省长贾锡太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陈增光、福建省企业家与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黄文麟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