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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今起执行物业收费新标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094
福建省物价局近日明确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周转金的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新的收费标准从今日起执行。

  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是:住宅内无隔墙的,每单元最高收费为400元;有隔墙的每单元最高收费为600元;写字楼、商场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4元。

  水电周转金的收费标准是:住宅区每单元最高收费为200元,写字楼、商场无中央空调的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元,有中央空调的不得超过5元。

  以前执行的收费标准高于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的,应于6月30日前报省物价局重新审批。其余项目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此规定的指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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