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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首次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849
从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首次在流通领域对部分商品质量进行抽查的结果,近期将向社会通报。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为了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及时处理流通领域中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2001年8月,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去年10月颁布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在明确区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去年第四季度开展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今年1月份向社会通报的对九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9类商品平均合格率仅为46%。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全国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内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已全面展开。省工商局结合福建省实际,已经制定了《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意见》,原则上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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