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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提出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10条措施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87

为认真贯彻落实孙书记、苏省长的指示精神,加快全省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新年伊始,省旅游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10条措施。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以打造精品为核心,全面实施“双百万户工程”,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大发展、大提升,助推幸福福建建设。到2015年,全省共培育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特色旅游镇(村)各100个,扶持1万户农民成为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同时培育10家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相结合的典型。

二是形成发展合力。完善旅游与财政、农业、林业、住建、文化、体育等部门协作机制,推进乡村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同时将发展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大学生村官任职、农村青年创业、巾帼建功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是优化发展布局。省旅游、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编制全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对全省100家乡村旅游点规划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镇一景”、“一村一品”的格局,构建闽西北生态休闲、闽东南海上田园、妈祖宗教文化、客家民俗风情、畲族文化体验、闽南特色文化“六大乡村旅游长廊”。

四是持续打造精品。继续将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作为全省六大旅游工程之一,专项资金由每年5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加大扶持力度。召开现场会,在全省广泛推广上杭五龙村、新罗洋畲村、漳平永福镇、宁德上金贝村等地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新农村建设、民俗风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有机融合。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点、旅游名镇名村、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等创建活动,今年将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50个以上,其中,新评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0家,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5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水乡渔村20个,森林人家5个。

五是培育特色产品。完善全省乡村旅游项目库,继续开展项目扶持。鼓励各地突出地域和文化特色,大力开发休闲度假型、综合体验型、文化主题型、民俗风情型等新型产品,培育乡村主题公园、乡村花园、乡村民宿、教育农园等新型业态,发展风情小镇、世遗人家、土楼人家、丹霞人家、畲族人家等特色产品,实现差异发展、百花齐放。

六是提升服务品质。实施《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全面推广乡村旅游星级评定标准,从周边环境、基础设施、餐饮服务等10个方面入手,对全省乡村旅游点进行规范提升。分批举办星评员、开发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三年内把全省从业人员轮训一遍,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七是加强智力扶持。整合产学研资源,成立专家辅导委员会,加强乡村旅游开发的创业辅导、项目策划和市场营销。探索在省内高校开设乡村旅游专业,培养专用人才。

八是深化闽台合作。组团赴台湾专题考察,开阔视野;组织闽台10个乡镇、10个名村、10个知名景点,建立“1+1”的对口友好合作关系;共同编制10条跨越海峡的精品旅游线路,共同举办最美海峡如闽台十大最美乡镇、最美乡村、最美海岛、最打动人心的乡村礼物等系列评选活动。

九是加大市场营销。出版《玩转海西乡村旅游指南》手册,同时编辑折页等系列产品,编制精品线路,在平面、网络、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推动乡村旅游产品进海峡旅游超市、城市、宾馆、社区、学校。

十是夯实发展基础。积极争取财政、交通等部门支持,将通往三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的道路建设纳入各级公路网规划,提高交通可进入性;规范乡村旅游点旅游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卫生、消防、环境监管。成立乡村旅游协会,为全省乡村旅游开发业主自我管理、行业自律、经验互学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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