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莆田市政府每年将安排旅游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扶持引导重点旅游项目、特色旅游项目及其前期经费投入、旅游行业人才培训、旅游奖励经费等。同时,被评为“星级”的旅游景区还将获得1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日,莆田市出台意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据了解,今后对被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被新评定为乡村旅游3星级景区、4星级景区、5星级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对被新评为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0万元。对被新评为4A级、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对年接待入莆游客达5万人天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进入全省50强、全国100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每年安排旅游行业人才培训经费20万元。
星级酒店将享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如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
此外,对列入莆田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重点旅游项目,在用地、用林、用海等方面将予以保证;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酒店、3A级及3A级以上景区重大旅游项目享受工业用地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不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按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起始拍挂出让土地。(许爱琼 实习生 张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