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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旅游投诉受理情况统计报告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5

2011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各设区市旅游质监部门及时认真处理好各类旅游投诉,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受理各类旅游投诉上,第四季度全省旅游质监部门接受受理投诉66起,结案64起,其余2起按规定正在办理中,赔偿金额为36098元,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投诉。

受理的旅游投诉数据分析如下:

1、2011年第四季度全省旅游质监所正式受理旅游投诉案件66起,与2010年同期相比(157起)减少了91起,减少了58%。

2、按投诉来源分类:

国内游投诉55件,占83.3%;
  出境游投诉11件,16.7%。

3、按被投诉者分类:

投诉旅行社27件,占40.9%;
  投诉饭店7件,占10.6%;
  投诉景点4件,占6.1%;
  投诉交通3件,占4.5%;
  投诉购物3件,占4.5%;
  投诉餐饮4件,占6.1%;
  投诉其他18件,占27.3%。

4、按投诉旅行社性质分类:

降低等级标准:6件,占22.2%;
  擅自增减项目:8件,占29.6%;
  导游未尽职责:7件,占25.9%;
  延误变更日程:6件,占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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