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间,我省各级旅游质监机构都相继与当地的工商、物价、技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省旅游质监所就“出境游零团费、负团费给游客和旅行社带来的危害”及“恶意拖欠团款给旅行社和游客带来的损害”为议题召集在榕的部份旅行社进行座谈,就旅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如何做到“行业自律、诚信服务”达成共识。省所还就“旅游保险意识”接受了记者采访。
厦门质监所在报上发表了题为《为旅游者撑腰》和《旅游维权备忘录》等文章,泉州质监所在报上开辟了旅游投诉和旅游常识专栏,报导典型案例。福州质监所向“福建省首届3.15博览会”推荐了五家“信誉好、服务优”的旅行社,供市民选择。
“3.15”当日,省所及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永安、武夷山等优秀旅游城市的质监部门都参加了当地消委会在市区繁华地段举行的现场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省“3.15”活动现场共分发质监宣传材料1万5千多份,现场解答市民咨询70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16起,有效地树立了旅游“3.15”及旅游质监形象,更好地维护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