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厦门:暂住人员当地即可申请办理港澳游

来自:福建旅游之窗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29
    从2002年12月30日起,厦门市正式开放在厦暂住人员申请港澳旅游业务,而此前他们出入境手续须回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据厦门公安部门介绍,目前厦门市的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员60多万,其中蓝印户口人员4万多人,暂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30多万,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三资企业的骨干力量以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这些人员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参加出境旅游的愿望日益强烈,需求日益增多。但是根据目前的出入境政策,这些人员办理出入境手续比较麻烦。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曾全华处长“他们要回原籍办理,现在只要出示一些证明就可在厦门办理。”)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广东的个别地区有位暂住人员办理港澳旅游业务。为进一步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厦门市公安局同时公布了即将实行的两项新规定,一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需要两次进入港澳旅游的旅客签发两次进入有效的旅游签注。二是对于申请赴港澳探望父母的18周岁以下内地居民,公安机关可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