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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夏令工作时间调整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1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2003年6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在榕中央驻闽单位可参照我省省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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